网站首页 > 业务领域 > 刑事辩护 > 典型刑案

业务领域

Business area

从贩卖冰毒近800克到非法持冰毒44.96克 毒品归属是关键
      唐某艇因贩卖毒品被立案侦查,《起诉意见书》指控唐某艇贩卖近800克冰毒,该案移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久,便被上调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在审查起诉阶段,我所律师唐以明、龙丽娟律师作为辩护人,向公诉机关提出1公斤冰毒为他人所有的辩护意见,经过补充侦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将该案下调到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唐某艇仅因身上携带44.96克冰毒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
律所概况 |律师团队 |业务领域 |新闻中心 |公益活动 |

法律声明:
1.本网站内容如涉及您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内容,请尽快联系我所;
2.未经本所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帖或者其他方式发布本网站内容。

Copyright © 2008 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31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