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穗快讯︱唐以明主任、李丹副主任成特殊的“禁毒宣传员”
2021-07-12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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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唐以明、副主任李丹,受委托为被控制造、贩卖海洛英、甲基苯丙胺约50公斤的林某辩护,历时7年半,最终重审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林某改判死缓。2021年7月12日,林某儿子向我所赠锦旗,对承办律师表达感激之情,并称唐以明主任、李丹副主任为“禁毒宣传员”。
林某是单亲家庭,案发时其丈夫已失踪近10年,其儿子才就读初中、女儿更只就读小学,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是绝对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辩护人在办案过程中,不忘对林某子女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所幸他们不负所望,都能健康成长,已相继成年并步入社会,唐以明主任、李丹副主任就这样成了孩子们的“禁毒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