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资讯速递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我所毒案辩护再出佳绩,当事人获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
2023-06-22 00:00:00
来源:

    近日,我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不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某死刑的刑事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某死刑的刑事裁定、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延续了卢某的性命。

     本案公诉机关指控卢某制造毒品(冰毒)143公斤,一审法院判决卢某死刑,二审法院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卢某的死刑判决。唐以明主任、李丹副主任二审阶段介入后,始终坚持:现有证据不能有效排除被告人卢某受他人纠集参与制毒的可能性的辩护意见,死刑复核阶段,增加提出了二审法院裁定认定“卢某某是否归案不影响卢某的量刑”是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上述“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并作出上述裁定。

    毒案辩护是我所主要业务之一。由我所主任唐以明领队的毒辩团队,近年来多宗案件当事人获检察院证据不足不批捕,多宗案件获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一二审法院对当事人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裁定并发回重审,多宗案件当事人获法院无罪判决或检察院撤诉处理,团队成员在办案中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除卢某案外,唐主任经办、近两年获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案件还有唐某运输毒品(冰毒10公斤)案、林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冰毒50公斤)案。

律所概况 |律师团队 |业务领域 |新闻中心 |公益活动 |

法律声明:
1.本网站内容如涉及您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内容,请尽快联系我所;
2.未经本所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帖或者其他方式发布本网站内容。

Copyright © 2008 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31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