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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其中,我所主任唐以明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唐主任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始终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己任,获得众多委托人、受援人的好评。多次捐助善款给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亲自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公益普法授课、公益法律咨询、法援案件质量评比等,2021年11月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司法厅评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本次获全国表彰,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多年来支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
唐主任办理多宗疑难且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敏感性死刑案件;承办的77岁高龄唐婆婆曾向各级主管部门投诉、协调追讨养老床位款1年未果的案件,唐以明律师仅用41天时间,促成养老机构和唐婆婆和解并追回相关款项,受援人挽回损失后,捐赠5000元给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实现了爱心传播,得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其中广州电视台专题片《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获全国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三等奖;承办的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为避免境外被告执行难问题,力推调解结案,为被事故责任认定机构认定需承担主要责任、农村户口一方的继承人(受援人)争取到73万元的调解赔款并立即到位,该案被办案单位广州海事法院报道以及诸多媒体广泛报道,获评“广东省2021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